□本報記者陳 敏
昨天,記者從多方證實,為適應高考高招改革對普通高中學業(yè)水平考試和高考選考時間的安排,有利于學生學習和選課,有利于合理安排教育教學,在保持學生全年假期總天數(shù)(約80天)不變的前提下,寧波將適當調整普通高中教學和假期安排。
記者了解到,全市普通高中學校從2015學年開始實行一學年二學期四學段的教學計劃安排,普通高中學校在原有寒假、暑假的基礎上,增加秋假和春假,同時相應增減暑假時間。
不過,這一政策尚在征求意見當中。
學年開始時間從9月1日調整到8月16日;
第一學期第一學段:8月16日至10月底11月初學考選考結束;
秋假:10月底11月初學考選考結束至11月10日左右,秋假時間為一周;
第一學期第二學段:11月10日左右至第二年1月下旬2月上旬寒假開始;
寒假:1月下旬至2月中下旬,寒假時間約三周;
第二學期第一學段:2月中下旬至4月下旬學考選考結束;
春假:4月下旬選考結束至5月初,春假時間約一周;
第二學期第二學段:5月初至7月4日;
暑假:7月5日至8月15日,暑假時間六周。
為什么要作出如此大的改變?《征求意見稿》提到,放春秋假是為了適應新高考對學考選考安排的需要,有利于學校合理安排教學,有利于學生前后學習之間銜接。
去年年底,在一次大會上,就有普通高中學校校長指出:新高考方案公布后,學考選考時間定在4月、10月,這對傳統(tǒng)以1月、6月作為學期教學安排的方式是一種挑戰(zhàn)。按目前傳統(tǒng)學期的教學安排,4月、10月正好處在學期的中間,如不適時調整目前的教學安排,必定會帶來教學安排的困難。
目前,寧波市教育局針對此事,正向各縣(市)區(qū)教育局、全市普通高中學校征求意見,6月初,市教育局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,根據(jù)社會各界反映的建議意見進行修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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