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訊不少車主心里有個誤區(qū),以為路邊短時停車開個雙閃燈可以避免被處罰,大不了交警來執(zhí)法時將車開走。昨天,市民王先生就很納悶,他通過微博反映,自己的車停在江北范江岸路,辦事不到10分鐘,自己時刻盯著車,沒見交警來處罰,竟然也收到了違法告知短信。
與王先生一樣,不少車主也有類似疑問,怎么這樣也算違停了?記者昨天上午來到江北交警大隊了解情況,原來在江北轄區(qū),每天類似的處罰大概有50起,都是利用電子警察抓拍的。“這個不是停多久的爭議,而是能不能停的問題。”江北交警大隊民警將記者帶到了大隊指揮中心,說看了錄像就知道這種違停是不是該處罰。
民警先找出了跟王先生有關(guān)的監(jiān)控記錄:他的車停放在翠柏路上,被電子警察抓拍的時間正好是交通早高峰,靠近范江岸路交叉口的路段又僅僅一個機(jī)動車道。違停后,電動自行車只能借機(jī)動車道通行,其他車輛通行速度極其緩慢。
“這樣的地方能停車么?與是否打雙閃燈根本沒關(guān)系。”民警介紹說,這個路口違停后吃早餐的車主較多,交警早就開始關(guān)注了。
上午10點,路面交通已處于平穩(wěn)狀態(tài)。民警又將電子警察監(jiān)控頭搖到了汽車北站前的車站路上。北站門口,一輛紅色小轎車違法停放在非機(jī)動車道上,先是打了左轉(zhuǎn)彎燈,之后熄燈又打了雙閃燈,停了十幾分鐘都未離開。途經(jīng)該路段的電動自行車、社會車輛都受到了影響。
“類似這樣的行為,全部是投訴熱點,對交通產(chǎn)生影響十分惡劣,就是電子警察抓拍重點。”民警說,除了人民路、大閘路這兩條省級重點治堵路段外,還有商圈等通行條件非常差的路段上“不識相”的違停行為,也是電子警察監(jiān)控范圍,車主們要格外注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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